首页保姆知识 正文

雇佣保姆照顾小孩法律关系_家庭保姆与雇主之间属于劳动关系

2023-12-14 48 0条评论

近期发现大家比较关心关于雇佣保姆照顾小孩法律关系、家庭保姆与雇主之间属于劳动关系的问题,以下是我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女童因保姆玩手机坠亡,如何从法律的角度解读此事?
2.家庭保姆与雇主之间属于劳动关系
3.请保姆的法律风险和注意事项

女童因保姆玩手机坠亡,如何从法律的角度解读此事?

浙江杭州市一位两岁女童,因为保姆看管不力失职导致孩子在8楼坠楼身亡。站在法律的角度来看,保姆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在监护孩子期间,一直低头玩着手机,因自己的疏忽大意导致两岁女童身亡,保姆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等责任,孩子的父母是有权追究他的法律责任,能够判处三年有以上的有期徒刑。

保姆和雇主是雇佣关系,雇主花钱请保姆照顾孩子,保姆却因为自己看管不利,一心只玩手机,而忽略了照顾孩子,让孩子停留电梯期间不幸坠楼身亡,这都是保姆的责任,她也应当负相应的法律责任。保姆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应当履行签约的合同来进行看管,照顾孩子是保姆的责任,因保姆的过失而让孩子意外伤亡,这些法律责任都应当由保姆个人承担。

未成年人是有监护人的,在监护过程中出现任何的意外,监护人都需要负相关的法律责任,而这位保姆是请来专门照顾孩子的,他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没有起到相应的监护作用,在带孩子出门乘坐电梯期间,一直低头玩着自己的手机,并没有过多的关注孩子,导致自己已经离开了电梯,孩子还没有出来。让孩子一直停留在电梯里,最后电梯在8楼停下,孩子走出电梯,在楼梯口不幸坠楼死亡,这是她需要负的法律责任,涉嫌相关的过失致人死亡等责任。

保姆需要保障孩子的人身安全,除了照顾孩子的日常生活饮食之外,相关的安全问题也需要得到保障,照看孩子保姆是签了相关合同的,作为一名保姆她的义务是照顾孩子,没有履行自己的安全照顾义务,存在着重大的看管不力行为,导致女童死亡,可以判处三年及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家庭保姆与雇主之间属于劳动关系

法律分析:保姆与雇主的法律关系是服务合同关系,而非雇佣关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选择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请保姆的法律风险和注意事项

雇主与保姆之间并非劳动关系,而是家务服务雇佣关系,不同于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雇佣关系。因此,发生伤害纠纷,不能适用劳动法。而只能依据过错原则,来判定双方该承担的责任。

雇主和保姆属于劳动关系吗?

雇主与保姆之间并非劳动关系,而是家务服务雇佣关系,不同于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雇佣关系。因此,发生伤害纠纷,不能适用劳动法。而只能依据过错原则,来判定双方该承担的责任。

雇主与保姆之间,实际上是民事服务合同关系。我们国家把家庭保姆排除在劳动法之外的。很多人以为家庭保姆工作时间受伤,就算工伤,雇主和保姆是劳动关系是错的,这是个误区。

雇主与保姆之间产生纠纷,只能算是民事争议。现实中,很多人混淆了这个法律关系,常常用劳动法的一些规定,来看待双方之间的纠纷。而承担民事责任,依据的是过错归责原则。也就是说,不管你是24小时保姆,还是钟点工。保姆摔伤后雇主要承担责任,必须是雇主有过错。或者保姆因工作而受伤,这是基本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劳动关系的属性特征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力所有者(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用人单位)之间,为实现劳动过程而发生的一方有偿提供劳动力,由另一方用于同其生产资料相结合的社会关系。我们认为,从理论上说,劳动关系的具体特征可概括为以下几方面:

1、劳动是一种结合关系

因为从劳动关系的主体上说,当事人一方固定为劳动力所有者和支出者,称为劳动者;另一方固定为生产资料所有者和劳动力使用者,称用人单位(或雇主)。劳动关系的本质是强调劳动者将其所有的劳动力与用人单位的生产资料相结合。这种结合关系从用人单位的角度观察就是对劳动力的使用,将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力作为一种生产要素纳入其生产过程。在劳动关系中,劳动力始终作为一种生产要素而存在,而非产品。这是劳动关系区别于的本质特征,后者劳动者所有的劳动力往往是作为一种劳务产品而输出,体现的是一种买卖关系或者加工承揽关系等。

2、从属性的劳动组织关系

劳动关系一旦形成,劳动关系的一方———劳动者,要成为另一方———所在用人单位的成员。所以,虽然双方的劳动关系是建立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但劳动关系建立后,双方在职责上则具有了从属关系。用人单位作为劳动力使用者,要安排劳动者在组织内和生产资料结合;而劳动者则要通过运用自身的劳动能力,完成用人单位交给的各项生产任务,并遵守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这种从属性的劳动组织关系具有很强的隶属性质,即成为一种隶属主体间的指挥和服从为特征的管理关系。而劳务关系的当事人双方则是无组织从属性。

3、劳动关系是人身关系

由于劳动力的存在和支出与劳动者人身不可须臾分离,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实际上就是劳动者将其人身在一定限度内交给用人单位,因而劳动关系就其本质意义上说是一种人身关系。但是,由于劳动者是以让渡劳动力使用权来换取生活资料,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物质待遇。就此意义而言,劳动关系同时又是一种以劳动力交易为内容的财产关系。

保姆其实和家政服务公司之间才是属于事实的劳动关系的,雇主和保姆之间是属于一种民事服务合同的关系,而且也不见得所有的保姆都是从家政公司当中聘请的,有些保姆也可能就是让老家的朋友找人给介绍的,保姆和雇主之间的这种关系和劳动关系呈现出来的一些特征有很大的差异。

综上所述是小编对家庭保姆与雇主之间属于劳动关系做出的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大概主要是三方面的法律风险

一、人身安全,如果保姆在服务期间发生相关的人身损伤,雇主需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二、财产安全,雇主有义务保障保姆的财产安全,(不要让他放贵重物品)

三、按时发放工资,如果拖欠保姆工资,保姆是可以拿着雇佣协议去起诉雇主赔偿的。

注意:雇主与保姆不属于“单位与个人”的那种劳动关系,不在《劳动法》的保障范围内,如果发生纠纷只能按照民事纠纷处理,要么协商,要么法院裁决。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一定要签订雇佣协议,条款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丑话都说在前面,才能保证和谐稳定的雇佣关系。

文章版权及转载声明

本文作者:小暖树 网址:https://www.jiazhengfuwu.com/12_1470.html 发布于 2023-12-14
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